我国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对能源消费氮氧化物减排效果评价:政策效果与区域差异
杨春玉
以往关于氮氧化物(NOx)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计算能源消费氮氧化物的排放及其影响因素上,缺乏系统的政策影响分析。本文评估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对能源消费氮氧化物减排的激励效果。我们计算了我国30个省份(西藏、港澳台地区由于数据获取问题未包含)1995 - 2016年的能源消费氮氧化物的排放量,并使用扩展的STIRPAT模型对脱硝电价补贴政策的效果进行评价。
如图1所示,脱硝电价补贴是以补偿(至少部分补偿)燃煤电厂进行脱硝设施改建(新建)的建设成本以及脱硝设施的运行成本。脱硝电价是根据每千瓦时发电为基础,鼓励燃煤发电厂积极建设和运行脱硝装置。我国的脱硝电价补贴政策首先于2011年在14个试点地区实施,包括11个省(自治区)和四个直辖市。其中,东部11个省、市、自治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国西部的3个省(四川、甘肃和宁夏)。2013年脱硝电价补贴政策扩大到全国,并提高到1fen/kWh。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在激励电厂进行脱硝设施改造方面效果显著,NOx排放量从2011年的2400万吨下降2016年的1390万吨,平均下降年增长率9.49%。
能源消费氮氧化物排放的时间变化趋势如图2所示。结果表明,与能源消费氮氧化物生成试点区高于非试点区。NOx的生成从2001年到2012年,这两个地区都在稳步增长。2013年,实施脱硝电价补贴政策后这两类地区的氮氧化物生成显著下降。尽管脱硝电价补贴政策是2011年开始在试点省份实施,能源消费氮氧化物排放在试点地区在2013年开始下降,表明滞后效应政策的影响。2013年之后,这两类地区能源消费氮氧化物再次开始增加,但增长速度要慢得多。
NOx排放强度(NOx生成量除以GDP)变化情况如图3所示,1995年起,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NOx排放强度一直在下降。虽然NOx排放总量在试点区高于非试点区的(图2),然而试点区的NOx 排放强度明显低于非试点区的。这可能是由于非试点区省份的第二产业(以制造业为主)的比例高于第三产业(以服务为主),因而实际消费煤炭的比例更高,
我们考察了不同实施时间的试点地区和非试点地区的政策影响,发现脱硝电价补贴政策显著性减少了两个地区的能源消费氮氧化物的生成。从整个全国平均水平上来看,我们的模型估计结果显示,在保持其他变量不变的情况下,脱硝电价补贴增长1%导致能源消费氮氧化物生成下降0.190%。脱硝电价补贴效果在非试点地区高于试点地区,而在试点地区政策效应滞后2年。我们还发现社会经济因素与能源消费NOx生成显著正相关。结果表明,在减少地方化石燃料消费方面,考虑到地区差异的的激励措施比单一的激励措施效果更好,激励政策工具可以有效地减少能源消费NOx的生成。
论文信息:
Yang, C., Wang Y., and Dong Z. (2020). Evaluating the impact of denitrification tariff on energy-related NOX generation in China: policy effects and regional disparities. Energy Policy, 142(2020)111520:1-12. https://doi.org/10.1016/j.enpol.2020.111520. (indexed by SSCI&SCI,中科院& JCR&SJR Q1, IF=7.576)